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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東野圭吾

さまよう刃.jpg 

最近我看東野圭吾的作品,多數和犯罪心理有關。東野非常認真執著地以一個推理小說家的身分,簡潔的文字,想要向社會宣達一份他的看法,只不過是介由書中的角色討論之言。

快兒和敦也兩人是所謂的「少年」,他們知道自己如果犯罪,也會受到少年法的保護而刑不會太重。
快兒和敦也於是犯下令人髮指的罪行:強暴女性。
但是他們樂此不疲,還時常跟朋友炫燿,被強暴的女性不是在過程中因為被注射興奮劑這種毒品而死了,感到羞愧自殺,或是太害怕丟人而不報案,導致這兩個人逍遙法外。更殘忍的是,他們兩個還會將兩人的犯罪過程,也就是性侵少女的過程拍成錄影帶,當作戰利品或是紀念。

當長峰重樹得知自己的16歲的女兒繪摩,裸體被裝載袋子中棄屍於荒川時,他的世界頓時毀滅。對長峰而言,他的妻子在女兒十歲那年去世後,女兒就是他妻子留在世界上,他最珍貴的寶貝。在共犯懦弱膽小的中川誠,因為心理壓力所以透露訊息給女兒之死因毫無頭緒的長峰後,長峰到了敦也家,發現了一排驚人的錄影帶。他拿起「8月 煙火/ 浴衣 」,忐忑不安地放進錄放機裡,他看見自己漂亮的女兒,穿著那件在百貨公司哀求他一定要買的浴衣,被兩個男的當作畜生般的凌虐,臉上恍惚毫無表情的繪摩,像玩偶一樣被兩個不停狂笑的噁心男子擺弄。一直把女兒看的比自己性命重要的長峰顫抖著,剛好敦也走進了家門,失去一切的長峰,拿起菜刀往敦也的身上狂砍,並問出另一位殺人犯快兒的下落。

警方其實也是相當同情長峰,連一開始只是想把錄影帶當作沒打馬賽克的成人影片看的人,都無法看超過30分鐘,更何況是自己最愛的人。以警方的觀點,他們希望快點逮捕兇嫌,讓他們接受法律制裁。但站在長峰的觀點,他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並不是為被害人而設立的,也不是用來防止犯罪,而是以少年犯為前提,為了拯救他們而存在。從這些法條中無法看見被害人的悲傷與不甘,只有無視現狀的虛幻道德觀而已

調查的組長也有相當的感受,多年前他遇到一件少年犯的案子,有位少年被同學們打得內臟全部受損,死狀之悽慘,原因只是因為他不借電動遊戲給他們,最後這群少年還是因為用火燒被害人的耳朵,發現他都不會動才發現人已經死了。組長逮捕他們時,內心受到的最大震撼是他們哭泣的原因,並不是因為自己曾經犯下的過錯,而僅僅是因為害怕自己被捕所留下的眼淚,一點也沒有犯錯悔意。被害人的父母大叫要殺了他,但是所判的刑卻是無比輕,而且因為是少年犯,名字也不公佈。

這樣的矛盾其實早就被察覺到了。
如同導讀作者李柏青所言,他當初在法律系大三時,收到一封信痛批現在司法體系判刑太輕:性侵女性只是五、六年刑期,開車撞死人也才兩年不到,刑罰是對於犯罪者的教化云云,全部都是鄉愿說法,只是你們這些蛋頭法律人自以為高尚的空中樓閣,保護犯罪的溫床!李柏青連刑事訴訟法都還沒讀完就被萬言書給痛罵一頓,覺得莫名其妙,基於法律人的天賦回了一封更長的信,運用自己所學的的社會學犯罪學刑罰理論告訴他,犯罪是整個社會的共同責任、刑罰不能彌補犯罪的傷害、將受刑人在社會化才是現代國家應該採取的手段。

過了很久那人才回了兩行字:若是你的女朋友被強姦了,你會怎麼樣對待那個強姦者
李柏青愣了很久,誠實回:我會宰了他

沒錯。只要我們處於旁觀者角色,總是能大言不慚地教誨著他人
但若是自己是被害人或者是被害人的親人呢?繪摩不過是一個高中女生,她也不過是在煙火晚會後搭乘電車下了站,而就「忽然」被盯上,從此失去一條寶貴性命。一切只是臨時起意,繪摩和加害人並沒有任何仇恨。站在繪摩父親的立場,一個他每天最愛的人,如空氣般自然存在的人,忽然消失,而且是因為如此暴虐噁心的方法而致死,他要如何接受?為何是他的女兒?如果再搭下一班電車是不是現在繪摩就能站在這兒和他說話?

東野這個作家,在《殺人之門》中,探討要如何越過心裡那道門,才有殺人的勇氣與準備。而《信》探討受刑人及其親友的處境。《徬徨之刃》,更加深刻地顯現法律不能滿足受害人的心理期待。

一開始,我非常疑惑這本書的書名,為何是《徬徨之刃》?
罪與罰,並不只是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名作,更是人類社會中無解的問題。法律學者、犯罪學者、甚至哲學家永遠有數不清的理論嘗試為邪惡與正義建立一個現實的連結。李柏青說如果這個社會百分之五十一的人是性侵被害人,那想必性侵罪會相當的重。但由於現實社會中,只有百分之一是被害人,法律也只能以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的觀點出發,無論怎麼定,都無法滿足被害人的期待

長峰手中的復仇厲刃,在徬徨。
這把刀子到底該不該由自己去審判,還是要交給不能滿足自己空虛的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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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javou8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